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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前沿广告招商
元月1日:我国卷烟包装标识“变脸”
作者: 沈志鹏   阅读:1779次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正式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承诺。为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从即日起我国所有卷烟工业企业要更换卷烟包装标识,停止生产原包装卷烟,全部生产销售新包装标识卷烟。各卷烟生产企业要依据《规定》认真进行卷烟包装标识的全面清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包装材料立即着手进行改版印刷;涉及到卷烟产品注册商标基本组成部分的,允许企业在今后的产品改造和品牌整合过程中,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逐步修改;新注册的卷烟产品注册商标一律不得使用《规定》明确指出的禁止使用的用语。     2005年2月27日,第一个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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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一期 《包装前沿》2009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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