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环保厅印发了三项强制性的大气排放标准,分别是《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包装印刷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现面向有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全文较长,本文将3项标准中的重点限值提取如下。如需全文,长按识别文章二维码即可查看。
一、工业涂装工序
1、有组织排放要求
当企业涂装工序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使用量超过一定限值时,其对重点工段非甲烷总烃去除率需执行表2规定的最低要求,同时执行表1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
表2 非甲烷总烃最低处理效率要求
最低处理效率的测定和计算方法如下:
处理效率,指污染物控制设施去除污染物的量,与处理前污染物的量之比,可通过同时测定处理前后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气量,以被去除的污染物与处理之前的污染物的质量百分比计。
2、无组织排放要求:
表4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5 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二、包装印刷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油墨VOCs含量限值
印刷生产过程使用的印刷油墨的 VOCs 含量限值(处于即用状态以每升油墨所含多少克VOCs计算)应执行表 1 规定。
表1 印刷油墨 VOCs 含量限值
2、排气筒排放限值
印刷生产活动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筒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执行表2规定限值。
表2 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位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应执行表3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表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4、监测与分析
表4 印刷油墨(处于即用状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测定
三、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1、有组织排放限值见表1、表2。
表1 新建企业排气筒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常规控制污染物项目)
表2 新建企业排气筒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特别控制污染物项目)
2、无组织排放限值如下:
无组织排放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执行表3、表4的规定。
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执行。
表3无组织排放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常规控制污染物项目)
表4无组织排放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特别控制污染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