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行业动态 正文
10月1日起,这个省印刷工业全面实施VOCs排放新标准
时间:2020-09-25   来源: 互联网   阅读:5174次

投稿箱:

如果您有包装新产品、新材料或者包装行业、企业相关新闻稿件发表,或会议合作、展会合作,欢迎联系本网编辑部!
邮箱:3270059559@qq.com(期待您的邮件!)。

  工业涂装及印刷过程中,漆味、油墨气味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河南有了标准约束管理。记者9月21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标准》已经发布实施,现有企业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已于6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两项标准规定了涂装工序及印刷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和监督管理等要求,涉及涂料调配、溶剂擦洗、涂覆(含底漆、中涂、面漆、清漆、胶)、流平、干燥/固化等环节全部生产工段,也覆盖印刷企业所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工段。根据测算,通过强制性标准实施,我省挥发性有机物可减排约5800吨。

 

  标准规定,针对印刷工业企业,标准规定,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40毫克/立方米、0.5毫克/立方米、8毫克/立方米;同时要求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非甲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大于每小时2千克时,配置的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处理效率应不低于80%。

 

  随着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我国进入了臭氧和颗粒物协同控制新阶段。挥发性有机物作为生成臭氧的重要前体物之一,正日益受到重视并进行防治。据统计,2017年全省重点调查单位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达到了约2万吨。

 

  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民众健康,是适应全省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通过实施这两项排放标准,满足我省环境管理需求,鼓励企业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和先进的工艺设备,从源头减少和消除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热线:020-85626447。
凡本网注明"来源:包装前沿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包装前沿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来源包装前沿网,http://www.pack168.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包装前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