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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使用不降解塑料袋!云南省洱源县两个体工商户被罚款2000元
时间:2020-07-15   来源: 互联网   阅读:355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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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在洱源县"洱海流域"六个乡镇之一的右所镇,云南省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两起个体工商户使用、销售不可自然降解塑料袋案件,并根据《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其在洱源县禁止使用、销售不可自然降解塑料袋的违法行为分别予以2000元罚款。

自新修订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洱源县市场监管局加大"禁白"(禁止"白色垃圾"污染)工作检查力度。近期,在对洱源县辖区的洱源流域内六个乡镇的"禁白"(禁止"白色垃圾"污染)检查过程中分别查获:2020年5月19日,根据有关人员匿名举报,执法人员在洱源右所xx烧烤店查获涉嫌使用1000个不可自然降解塑料袋及未办理健康证从事食品生产违法行为,其中该店巳使用100个用于包装销售的烧烤食品;2020年6月23日,执法人员在洱源右所xx汉堡店的吧台下方查获9100个不可自然降解塑料袋,已使用了用于携带汉堡、炸鸡、冷饮等食品900个塑料袋,执法人员当场暂扣不可自然降解塑料袋。上述案件构成了涉嫌使用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违法行为。经查核实,按照《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有关的规定,分别对两家个体工商户罚款2000元,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近年以来,为切实保护云南省大理"母亲湖"--洱海生态环境,把洱海源头建成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洱源。洱源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改善和提升主要入洱海河流水质"为抓手,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开展了禁止销售或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袋攻坚战和持久战,全力推进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全县"禁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共与8172户经营单位、大中型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经营户签订《"禁磷""禁白"责任书》,开展宣传活动49场次,设置固定的"禁磷""禁白"横幅条幅、电子屏和宣传牌271块,公益广告14条,发放宣传替代品362000个,力求在最大层面上扩大各经营单位、经营户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有毒、有害不易降解塑料制品的认识。同时,以"五加二""白加黑"工作模式,开启每天不少于2次的巡查频次对各大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的巡查监管,截止目前,共出动车辆1562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0051人次,检查执法主体3439家次,收缴塑料袋270多万个,一次性塑料容器、不可降解饭盒及有毒有害不易降解塑料制品113吨,查处案件1919件,收缴罚没款26.6万元。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大《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保护洱海法律意识,也使群众增强保护洱海决心和信心,以实际行动抵制"白色污染"和带头不再使用销售不可自然降解塑料袋,形成了洱海保护"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对洱源县辖区内"洱源流域"六个乡镇使用塑料袋的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力度,发现使用不可自然降解塑料袋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行为坚决取缔。

(张军杨文军 通讯员 洱源县市场监管局 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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