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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市质监局端掉城区一无证生产食品包装袋窝点
时间:2016-06-21   来源: 包装前沿   阅读:40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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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根据群众举报,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大道一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塑料购物袋,其中一条生产线上生产的产品上标注有”食品级”字样和“QS生产许可”标志,但该公司不能提供生产食品包装袋的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对该公司涉嫌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的80000条食品塑料袋进行扣押,对其涉嫌无证生产的行为将立案进行查处,彻底端掉这一无证生产食品包装袋窝点。

  市质监局负责全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食品相关产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广义来说,食品相关产品是指与食品直接接触,从而可能会影响到食品安全的各类产品。从材质上包括:塑料、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食品相关产品对食品安全有着重大的影响,食品相关产品是食品安全不可分割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有些食品本身没有问题,但是由于与它接触的相关产品的影响而产生不安全问题。目前,国家共将5大类、94种食品相关产品列入许可证目录管理。其中包括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46种产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21种产品;餐具洗涤剂7种产品;压力锅8种产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12种产品。我市现有15家企业取得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见下表)。

  市质监局提醒广大市民:选购食品相关产品时应仔细查看产品上是否标注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QS生产许可”标志和编号、“食品级”字样、产品执行标准等信息。如发现我市有单位和个人无证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欢迎向市质监局举报,举报电话:1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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