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9日,美国纽约《环境保护法》第2章增加了第37-0209条,规定从2022年12月31日开始,任何人不得分发、销售或提供销售含有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PFAS)物质的食品包装。研究表明, PFAS可以从包装中转移到所含食品中。食品包装中的PFAS也可以从包装中迁移到垃圾填埋场和堆肥中。来自大型堆肥设施的堆肥有时会被用于农业用地,PFAS最终会进入供人类食用的作物。
就食品包装而言,PFAS被定义为“一类含有至少一个全氟碳原子的氟化有机物”。此外,“有意添加”一词是指“产品中的化学品,在产品成分中起到预期的作用”。意味着,PFAS仍有可能被使用,例如,在制造过程中被用于加工剂、脱模剂或中间物。然而,纽约州环境部不鼓励使用PFAS,即使是作为加工助剂也是如此。
虽然这项法律也适用于销售食品的人,而不是只适用于制造商和分销商,但提供食品销售的人可以依靠他们的包装供应商或制造商提供的合规证书,该证书说明包装或包装部件符合本要求。
DEC已经公布了一些资源,以帮助人们为他们的食品容器找到可行的替代品。请参考DEC网站上的参考指南:“一次性发泡聚苯乙烯食品和饮料容器以及发泡聚苯乙烯泡沫松散填充包装(包装花生)的替代品”和“泡沫容器、空隙填充和保护性包装替代品指南”。
自从1994年1月1日起,该法案就有了限制使用产品包装中的重金属的规定,因为它们存在于包装焚烧时的排放物或灰烬中,或包装填埋时的浸出液中。具体来说,法案要求制造商或经销商提供销售或用于促销的任何产品,在焚烧前,包装或包装部件中的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浓度水平之和不得超过100ppm(重量)。(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FCM HOME)